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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司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329條

不列入清算內之債權人,就公司未分派之賸餘財產,有清償請求權。
但賸餘財產已依第三百三十條分派,且其中全部或一部已經領取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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