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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司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商業目

法規章節: 第303條

重整人應擬訂重整計劃,連同公司業務及財務報表,提請第一次關係人會議審查。
重整人經依第二百九十條之規定另選者,重整計畫,應由新任重整人於一個月內提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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