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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製版權登記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委任他人代理申請時,應檢具委任書或代理權限之證明文件。
代理人變更或解任時,委任人應以書面向著作權專責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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