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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發明創作獎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國家發明創作獎之獎助,如參選之發明、新型或設計之創作,均未達該項獎助之評選基準時,得從缺之。
前項評選基準,由評選審議會決議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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