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使用人為專利電子申請前,應先完成下列程序:一、取得專利專責機關指定之憑證機構所發給之電子憑證。
二、於專利專責機關所規定之網頁,確認同意電子申請約定,並登錄相關資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