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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利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專利師應付懲戒者,委任人、利害關係人、專利專責機關或專利師公會得列舉事實,提出證據,報請專利師懲戒委員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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