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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利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因繼受專利申請權申請變更名義者,應備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一、因受讓而變更名義者,其受讓專利申請權之契約或讓與證明文件。
但公司因併購而承受者,為併購之證明文件。
二、因繼承而變更名義者,其死亡及繼承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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