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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56條

經專利專責機關核准延長發明專利權期間之範圍,僅及於許可證所載之有效成分及用途所限定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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