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條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專利申請案,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尚未審定之更正案及舉發案,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