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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利年費減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符合本辦法規定得減收專利年費者,得一次減收三年或六年,或於第一年至第六年逐年為之。
符合本辦法規定得減收專利年費者,依本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以比率方式加繳專利年費時,應繳納之金額為依其減收後之年費金額以比率方式加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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