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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光碟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製造機具之輸出或輸入,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報。
前項製造機具之申報程序、應備文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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