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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臺中區工業用水供應區域內未埋設幹管地區凡申請新裝配水管者,本處得按其成本向用戶計收管線補助費,其標準另訂之。
前項配水管及有關設備,不論用戶負擔之金額多寡,所有權概屬本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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