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用水設備內線工程,其設計圖應送經本處或本處授權單位審定始得施工,並須使用符合規範材料,工程完竣後經本處或本處授權單位檢驗合格才予供水,本處授權單位為前項檢驗得收取檢驗費。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