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協議價購徵收或聲請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出租或建築物租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以下簡稱管理處)或分處協議價購、徵收或聲請法院拍賣取得之土地,其出租之租金、費用種類、計算標準及計收方式,依加工出口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規定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