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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分處業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區內事業應自行約束其員工不得擅自攜帶保稅貨品出區,並在員工出廠前自行予以必要之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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