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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50條

自加工出口區內郵局寄出區外之包裹,其屬保稅貨品者,應依加工出口區有關之規定辦理輸出或出區手續。
海關對於前項寄出區外之包裹,得予以檢查或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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