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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區內事業自國外免稅輸入之模具,得申請運至受委託加工之加工廠使用,其申請方式及期限依前三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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