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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公民營事業違反前條租售價格規定,土地所在區管理處或分處得依約定終止土地租約及解除投資開發興建契約;其土地上已興建完成之建築物,管理處或分處得依開發成本分五年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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