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經公開徵求獲准投資興建加工出口區內建築物之公民營事業,未依第八條規定期限,完成簽約及繳交履約保證金手續者,管理處或分處得邀請次優之公民營事業遞補或重新辦理公開甄選作業。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