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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在區內營業之事業申請租用土地自行興建建築物,管理處或分處於實地測量時,得就原經核定租用土地面積百分之五範圍內,酌予增減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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