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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加工出口區土地租用及費用計收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加工出口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區內土地租金及費用應約定停止計收情形及日期如下:一、自土地租賃契約終止之次日起。
二、自法院確定判決終止土地租賃契約通知到達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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