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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開發產業園區,於土地取得程序完成後,應按其規劃,重行劃分宗地,辦理地籍整理及計算地價。
前項地籍整理工作,由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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