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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產業創新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法規章節: 第63條

因緊急避難或緊急事故之特殊需要,中央主管機關或航政主管機關得無償調度使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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