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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投資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第九條至第十二條所定投資案件及未來投資計畫變更事項之審理、查核、管理等事項,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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