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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41條

屋內變電所之防水規定如下:一、建物地上部分之門、窗或通風孔道等開口,應有防水設計或高程之止水措施。
二、地下結構體之設計應具有水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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