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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16條

低壓接戶線之電壓降規定如下:一、低壓單獨接戶線電壓降不得超過百分之一。
但附有連接接戶線者,得增為百分之一.五。
二、臨時用電工程之接戶線,電壓降不得超過百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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