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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278條

供電導線或電纜引出地面上,應依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予以機械保護,其保護範圍延伸至地面下至少三百毫米或一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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