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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233條

人孔、配電室及洞道,若其開口與公共使用之封閉空間有相通者,應與大氣間有足夠通風。
於裝有變壓器、開關及電壓調整器等設備之配電室,其通風系統須定期巡檢,必要時予以清潔。
但水面下或其他實務上不可行之封閉空間,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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