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98條

支線或斜撐儘量裝設於接近導線荷重中心點之支持物上。
但超過八‧七千伏線路支線或斜撐之裝設位置得予適當調整,以減少非金屬橫擔及支持物絕緣能力之降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