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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業者為確保本計畫之落實,應訂定消費者個人資料安全稽核機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本計畫執行狀況,提出評估報告,並採取第十五條第一款之改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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