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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推動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
本辦法之臺灣製產品MIT微笑標章(以下簡稱MIT微笑標章)之推動與管理及產業輔導等相關事項,由經濟部工業局(以下簡稱工業局)專責辦理。
經濟部得就MIT微笑標章使用權之申請、審查、授與、撤銷、廢止及其他公權力事項委託政府機關(構)、法人組織、學術研究機構、大專院校或公(民)營事業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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