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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業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定期檢驗及維護其電業設備,並記載其檢驗及維護結果。
前項檢驗與維護項目、週期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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