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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遊戲軟體分級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租售、散布、展示陳列、提供接取瀏覽或下載限級遊戲軟體之有分級管理義務之人,應採取避免兒童及少年接觸之必要措施。
限級遊戲軟體應設有專區展示陳列並與其他級別遊戲軟體區隔,以中文明顯標示滿十八歲之人始得購買或使用之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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