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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同年度內調職或升職人員,其前後任職年資得併計辦理年終考核。
不同職等併資辦理年終考核之年資,均不得予以併計取得高一職等升等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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