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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管理機構新進聘用或約僱人員甄選,由本部籌組甄選會或委託有關機關(構)辦理。
管理機構新進技工、駕駛、工友或清潔工之甄選,由區管理處或環保中心籌組甄選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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