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申請人應提出申請書、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向本部或所屬機關申請補助。前項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計畫目標。二、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三、執行時程及進度。四、預期效益。五、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六、人力配置。七、經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