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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共同清除機構之清運車輛應於明顯處標示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共同清除許可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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