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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辦法所稱提供利用,指以出租、授權或其他可發揮文化創意資產對外利用效益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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