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主管機關對於創新實驗之申請,經召開審查會議審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以駁回:一、申請文件內容有虛偽不實。
二、未符合本辦法第三章所定審查基準。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