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創業投資事業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下列創業投資事業輔導事項:一、推動適合創業投資特性之經營機制。
二、推動政府相關基金投資創業投資事業。
三、建立創業投資事業之投資資訊交流平台。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