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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產業園區委託申請設置規劃開發租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前條第一項委託開發契約,應按個案特性,記載下列事項:一、委託業務範圍及其中不得轉委託業務範圍。
二、公民營事業開發成本之認定與償還。
三、履約保證金。
四、依本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之應繳回差額比率及合理價格之計算方式。
五、委託期限及期限屆滿後之契約處理方式。
六、風險分擔。
七、契約終止事由。
八、爭議處理及仲裁條款。
九、其他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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