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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產業園區土地建築物與設施使用收益及處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主管機關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處理產業用地者,準用第十五條至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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