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冷凍空調業規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冷凍空調業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換領或補發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者,應繳納證照費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