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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71條

屋內線系統中有一線被接地者,不得與未施接地之電源系統連接,應與已施行接地系統(即有相應之一線被接地者)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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