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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51條

積熱型熔斷路器及積熱電驛以及其他並非設計為保護短路之保護裝置,不得作為導線之短路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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