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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431條

電弧爐等遽變負載應符合左列規定:一、電弧爐等遽變負載在共同點之電壓閃爍值,其每秒鐘變化十次之等效電壓最大值(△V10MAX)以不超過百分之○‧四五為準。
二、為求三相負載平衡,大容量之交流單相電弧爐以不使用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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