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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接戶開關應有之額定不得低於第二章第三節所計得之負載及左列之額定值:一、僅供應一分路者,其接戶開關額定值不得低於一五安。
二、僅供應單相二線式分路二路者,其接戶開關額定值不得低於三○安。
三、進屋線為單相三線式,計得之負載大於一○千瓦特或分路在六路以上者,其接戶開關額定值應不低於五○安。
四、上述以外情形者,其(接戶開關)額定值不得低於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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