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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工業目

法規章節: 第272條

MI電纜彎曲時,不得使電纜受到損傷,且其彎曲處內側半徑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電纜外徑一九公厘以下者,其彎曲處內側半徑,應為電纜外徑之五倍以上。
二、電纜外徑大於一九公厘,而在二五公厘以下者,其彎曲處內側半徑,應為電纜外徑之一○倍以上。
三、電纜外徑超過二五公厘者,其彎曲處半徑依製造廠家技術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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