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條電纜架之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有足夠強度及硬度,以支撐所有配線。二、不得有尖銳邊緣、鋸齒狀或突出物,以免損傷纜線之絕緣或外皮。三、電纜架系統應有耐腐蝕性。以鐵磁性材料製成者,應有防腐蝕保護。四、應有邊欄或同等結構之構造。五、應有配件或以其他方式改變電纜架系統之方向及高度。六、非金屬電纜架應以耐燃性之材質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