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條接地方式應符合左列規定之一:一、設備接地:高低壓用電設備非帶電金屬部分之接地。二、內線系統接地:屋內線路屬於被接地一線之再行接地。三、低壓電源系統接地:配電變壓器之二次側低壓線或中性線之接地。四、設備與系統共同接地:內線系統接地與設備接地共用一接地線或同一接地電極。